宽政发〔2023〕3号

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韩彦等职务任免的通知
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政府各部门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决定:

  韩彦任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;

  张强任宽甸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;

  范旭成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;

  韩继东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;

  刘金成任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;

  孙文军任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
  张成福任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
  白东明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;

  李海波任宽甸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;

  赫英刚任宽甸满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。

  免去:韩彦宽甸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;

  张强宽甸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;

  韩继东宽甸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;

  刘金成宽甸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;

  孙文军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;

  曹毅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职务;

  慕美玲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;

  白东明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
  刘凤升宽甸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

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
  2023年4月6日


  (此件公开发布)